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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结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36 法制日报

  本报克拉玛依11月15日电 记者吴亚东 通过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提高人民调解公信力等多种调解新模式,今年,新疆克拉玛依市实现了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起非正常死亡、无民间纠纷引起聚众械斗事件、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上访事件的“四无”目标。

  今天,在克拉玛依市召开的新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试点现场会上,克拉玛依市创立

的“大调解”机制成为一大亮点,新疆将在全区推广这一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以加快全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该市围绕构建平安和谐城区,建立了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和调解在先的“四先”防范工作方式,在此基础上,将人民调解与行政处理结合起来,借助行政处理程序的公开与透明,创新了调解方式,实现了调解工作方式的突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杜建锡在现场会上介绍说,新疆全区现有15862个人民调解组织,82101名人民调解员。5年来,新疆全区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367800余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400多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14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4400余件,调解成功率始终稳定在92%以上,成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特别是基层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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