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考费穿上“马甲”变学费 千元费用迷惑了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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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00 新华网 | ||
近日,海南某大学学生向媒体“报料”称:2006年7月毕业的学生,如果有“挂科”(考试不及格)学分未修完的,想再补考的话要缴上千元费用。“补考费”是教育部明文规定不得收取的。而校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大吐苦水,称学校要收的明明是延长学制的费用,换句话说是不合格学生留级要交纳的“学费”,收学费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 钱还是那个钱,穿上不一样的马甲,身份立即发生变化,这后面究竟尴尬了谁? “千元补考费”一出,举座皆惊 引发一系列反应的那条“千元补考费”新闻是这样表述的: 海南一所大学旅游学院有学生反映:因最后一个学期“挂科”,这几天到校申请补考时被告知,要缴费后才能参加补考。有学生说,现在,学校的老师们已明确告诉自己,不及格学分在5学分以下,按学年标准学费的1/6缴纳;不及格学分为5-10学分,按学年标准学费的1/3缴纳;不及格学分为11-15学分,按学年标准学费的1/2缴纳;不及格学分在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按学年标准学费全额缴纳。“像我在旅游学院的学费是每年6000元,如果不及格学分为16学分,岂不是要缴6000元才能补考?”有学生说:“我们班总共56人,七月份顺利领到毕业证的只有十几个人,为拿毕业证,同学们要缴多少钱?”学生们以“非常震惊”来形容听到这一消息的感受。 惊的不仅是学生,搜索“补考费”一看,网络上对此事骂声一片。称这所大学“违法”者有之,称其“权利自肥”者有之,矛头均指向了“教育乱收费”。 “乱收费”情况惊人 教育部多次踩刹车 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曾对高校乱收费提出严厉批评:“现在的高校收费上瘾了!” 近几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规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措施,包括保持学费标准的基本稳定,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组织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等等。 2005年5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了高校收费项目,“补考费”“重修费”“赞助费”“扩招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等等费用统统被叫停。教育部发言人在2006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上重申--禁止收取“补考费”等18项费用,保持高校的收费稳定。 看来,高校乱收费已经成为国人热切关注的话题,而一旦哪个学校敢“越雷池一步”,无疑会遭到猛烈炮轰。海南这所大学此次无疑是被“千元补考费”这个敏感字样推上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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