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农民到市民,因为我们都是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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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01 四川在线 |
近日,湖北省劳动保障厅、发改委等7部门发文,决定在潜江、石首、宜都、大冶、应城、宜城、汉川、京山等八县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在八个试点地区,以户口为由限制招工将被视为违规。凡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的农民工,均可在城镇落户。农民工将全面纳入工伤、医疗、失业保险。农村被征地劳动者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2008年年底试点结束后,湖北省将全面推广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长江商报》2006年11月3日) 我们注意到该文件不仅仅是在落实就业平等,消除户籍壁垒方面有很大的力度,同时在社会保障体系向民工全面覆盖,解决民工子弟上学等方面都有郑重的规定。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公民待遇,我们的公平更多的得到了体现,这无疑是一个进步。我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仅有资本的自由和权利,而没有劳务和劳动者的自由与权利,如果这样,其配置出来的“资源”必定畸形,28年的改革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 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的农民工,自然应该获得和城里人一样的就业政策和同等规则。但是我们也知道迁徙的绝对自由,并完全不设门槛的城市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还不可能,更不用说宪政民主条件下的福利。不过我们至少应该保证一些基本的人权,并向民工及子女提供和城市人一样的一些基本的服务和公共福利,譬如落实8小时工作制、解决民工子弟上学难的困境等等。 许多人士先是以城市空间的相对容量来阻止户籍制度的取消,这一点经过多年的辩论已经不攻自破。后来又以限制劳动力流动来推进资本流动,最终达到资本分布的区域均衡。秦晖教授曾举了一个例证:过去因种族隔离制度的存在而要素流动最不自由的工业化国家南非,不仅富裕的德兰士瓦省与贫穷的纳塔尔省(更不用说那些原先的“黑人家园”)差距之大令人感慨,就在纳塔尔一省之内,离现代化的工业中心德班市不远的夸祖鲁地区就完全是赤贫的乡村。由此到彼犹如从伦敦来到索马里。耐人寻味的是:祖鲁人劳工如今不仅在德班,而且在德兰士瓦到处都是,但德兰士瓦的资本却没有相应地流入夸祖鲁。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以这个借口来限制农民的自由流动是多么的荒谬。当然我们也不能预言劳务自由的进一步扩大就必然会使资本的分布更加均衡。但是无论如何歧视总是歧视,非公民待遇总是非公民待遇。在城乡二元壁垒毕竟还存在的的今天,城市应该多给农民一些国民待遇,城市管理者要多给农民一点机会,粗暴的干预和执法那更是不应该。对于农民(包括民工)来讲,给他们哪怕稍微一点的自由和权利,他们的生存状况就能获得明显的改观。这也便是作为公民的农民获得更大的自由,享受更多的“同规则”权利的意义。 中世纪德国谚语说,“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Stadt Luft macht frei﹚”,这句流传千古的话,说明了当时的“自由城市”如何界定了城市人的状态。那今天对于那些已经在城市工作,一年回家一次的城市“新移民”呢?我们相信农民在平等的规则下是可以改善自己的地位的,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是平等的公民,他们改善自己的状况也从根本上让整个国家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