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核心期刊明码标价与贪官卖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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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04 四川在线 |
大量排队等待发表的论文,使学术核心期刊成为一种稀有资源,为发表文章而交纳“版面费”成了公开的秘密。据有关人士透露,以一篇4000字左右的论文为例,普通学报所收的“版面费”一般是320元—700元,普通中文核心期刊上升至800元-1200元。”(《中国学术论文交易调查:部分核心期刊明码标价》2006年11月13日央视国际) 市场经济中的怪事多,核心期刊也明码标价地卖版面费,这自然使人联想到了贪官 的卖官。河南上蔡县县委书记杨松泉卖官成瘾,以至于在县里一些部门竟明码标价:财政局长40万元,人民医院院长30万元,各乡党委书记6万元至10万元不等。还有山西的武保安,上任8个月的时间,突击卖官收入达500万元。他虽说卖官不标价,但他卖官也有标底,达不到这个底线不卖。有人想某个肥缺,送了10万元,武保安说“这个位子争的人很多”,最后送到30万才得到。核心期刊明码标价地卖版面费与贪官卖官,虽说这二者之间的形式绝然不同,但是二者的实质是一样的,都是把本不该出卖的东西,如人的良心、灵魂,公开标上一个价格出卖了。所以二者的性质是一样的,是当前社会众多腐败现象之中的一种,它们对社会的危害也是一样的,颠覆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一般常人认为在某杂志发表一篇文章后,该杂志应该付给作者稿酬,因为这是作者辛勤劳动的成果,而杂志的发行是向读者收取了订费的,这个订费之中就应该包括了作者的稿费。作者与杂志之间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它也必须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等价交换。否则作者只向杂志提供文章,而不取报酬,作者岂不是白白地向杂志作贡献。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不仅甘心情愿地只求发表文章不要稿费,而且还要倒给杂志送上版面费?他们是不是钱多得没处用了?不是的。清华大学有位教授告诉记者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特例,一位研究生为了完成必须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才能毕业的任务,靠卖血交纳了“版面费”。之所以自愿交版面费换取论文的发表,是因为论文发表后,作者获得了其他利益。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少文章,这是目前高等院校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它与被考核者切身利益“挂钩”:对个人来说,直接涉及毕业成绩、职称、科研经费;对单位和各级领导,则意味着政绩和升迁。因此这从某种意义来说,也是一种等价交换,版面费使杂志取得了不菲的额外收入,论文的发表使一些作者获得了其他利益,如评上教授,收入自然增加,他的付出从另外一个渠道得到了回报等。只不过这是一种灰色的等价交换。 刊登论文不再是以质量决定取舍,而是以金钱的多少作为标准,正是一种以权谋私的权钱交易。这与贪官卖官的性质一样,都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腐蚀、破坏现存社会关系的行为,是腐败。“其实质是钻现行制度的空子,趁提供公共的‘政府品’之机,进行权力寻租。” (《腐败问题的制度透视与经济学分析》新华文摘2006年15期)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核心期刊一般都有官方背景,核心期刊对论文的取舍是一种公共权力。核心期刊明码标价出卖版面费,就是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攫取非法的利益。同时还会使那些出不起钱——如前述卖血交版面费,或不愿出的作者,即使他的论文质量合格,也不能得到发表;也会那些出得起钱的作者,即使他的论文质量不高,也会堂而皇之登上核心期刊。必然会制造大量“知识垃圾”,损害科学精神,阻碍我国建立创新性国家的步伐。 因此,治理核心期刊公开出售版面的行为,必须把它上升到治理学术腐败的高度来认识、对待及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净化科学的殿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