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关于法院也成“腐败重灾区”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17 四川在线

  《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调查还在逐渐向基层法院渗透。

  据说深圳中院是走在改革前沿的全国知名法院,其到底如何“知名”草民不甚了了。不过,其今年八月曾闻所未闻地为富士康因 “血汗工厂”报道起诉记者、并向个人3000万

天价索赔的所谓名誉侵权纠纷奇案迅速立案、查封、冻结两名记者个人财产名扬天下,那时已隐隐令人感觉深圳中院不像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法院,倒像极了资本家私设的法堂。如今有这么一大批贪赃枉法的法官窝案见天,也就可见该中院一斑了。

  深圳中院副院长裴洪泉捕前学历为法学硕士,属“专家型法官”。 裴某在任时曾获得无数荣誉,享有“人民满意好法官”之殊荣。

  裴某1989年到深圳中院,曾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任深圳中院破产庭第一任庭长;1998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某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可谓是官途坦荡,一路青云。

  有传言说,中纪委在裴家查抄出现金2700多万元、美元95万元。一个熟知裴某的律师这样评价:“他胆子很大,有钱敢收,也敢干,没钱不办事。生活百分之百糜烂,他在罗湖法院有四五个情人,有时下班不回家,跟他几个情人在办公室打牌,打完牌去外面吃饭、鬼混。罗湖区法院有个女法官,为此跟老公离婚,因此有的法官对他恨之入骨。”

  一个对法律颇有深究的法学硕士、“专家型”法官、副院长执法犯法,以身试法、贪污受贿多年,公开与法院内的多名情人鬼混,甚至闹到了离婚,法院里会无人知晓?就没有一个知情人士坚持正义,拍案而起,向上级投诉、举报?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最可笑的是这样一个腐败分子,还被套上了各类耀眼光环,居然一路升迁,直至官拜中院副院长。让这么一个劣行累累的败类头顶国徽,身披法袍,手持法槌,执掌国法,何异于“沐猴而冠”,豺狼当辙!

  犯罪分子不仅做了法官,而且还成了“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好在哪里?人民的满意如何体现?真是法治社会的极大讽刺!

  深圳中院法官集体腐败窝案曝光的消息,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然而这绝非法官集体腐败落马大案的第一次,想必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这绝非危言耸听,让我们看看并不遥远的过去罢。

  全国法院院长腐败落马大案频发令人惊心。

  仅最近两三年的不完全统计,就有原辽宁省高院院长田凤岐,原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崇楷,原沈阳市中院院长贾永祥,原武汉市中院院长周文轩,原长沙市中院副院长唐吉凯,原阜阳市中院三任院长尚军(女)、刘家义、张自民等法院院长,分别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翻船落马。

  近两年来不断被曝光的各地法官集体腐败窝案同样不断。

  2004年3月,武汉中院法官窝案中目前已涉及法官13人、律师44人。

  2004年5月,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吴振汉和10多名法院庭局负责人、法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共有30多人涉案。

  2005年3月,阜阳中院一名副院长、三名庭长和数位法官被双规。现在,这些法官已经大部分被定罪判刑。

  谁敢拍胸脯保证,贪赃枉法的法官已经全数落网了,深圳中院就是落子收官?

  深圳中院民七庭(即破产庭)庭长张庭华被捕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10万元人民币现金。

  张庭华在做法官期间,遭到的投诉特别多,但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诉,越是升迁。从1998年做助理审判员,到2006年任庭长,连升四级,他是深圳升迁最快的法官之一。

  张庭华在深圳律师界口碑很差,据说在被任命为庭长前,张庭华给一名律师打电话称:“现在是提拔我当庭长的关键时刻,请帮忙马上送上50万现金来,否则我就当不上庭长了。”

  结果张竟顺利当上了庭长,不过他已是穷途末路,就在上任的当天即被“双规”,去了该去的地方。

  50万当庭长!深圳中院是在公然卖官?-------这样产生出来的法官,能是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么?

  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腐得快,升得快,越腐越升,越升越腐,这早就成为了一些地方的官场垢病,法治成为了光说不练的口头禅,人治却是根深蒂固,痼疾难除。干部乃至法官的任免缺乏甚至无人监督!举报成了摆设!民意屡被强奸!由此衍生出贪官当道,坏人掌权的怪现象不断。

  裴洪泉不正是这样越腐越升的典型么?这是哪位“伯乐”相中的“千里马”呢?

  这些人身为法官却不能以神圣的法律为行为准绳、不能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天职,反而腐化堕落,执法犯法,贪赃枉法,说到底是因为他们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对人民毫无效劳之心,对国家毫无忠贞之心,法律不过是他们玩弄权术、满足私欲的工具,仅此而已!这样的人怎有资格执掌法槌?

  贪官污吏恶贯满盈,以身试法,罪有应得,那些任人唯亲,唯钱是举,用人失察,失职渎职,甚至是姑息养奸,养痈遗患的“贪官制造者”,该当何罪呢?

  严酷的现实令人愤怒:贪官污吏大肆贪墨,前腐后继,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县委书记这个为人民服务的桥头堡才沦为了腐败重灾区,法院这个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又接踵陷落,法院院长、法官成为了腐败窝案的高发地.,接下来会是谁的阵地会被侵蚀呢?

  政府官员甚至法院院长和法官接二连三的腐败大案给社会敲响了警钟,这是个不仅会极大干扰和破坏构建和谐社会,乃至极可能引起整个社会体系崩溃的极大威胁,这一现象怎不发人深思,令人忧虑,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强烈关注。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殿堂;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守护神,是维护法律尊严、惩恶扬善、实现公正的执法者;法庭在神圣的国徽下进行审判,法官肩负着正义的天平断案,这是何等地庄严和肃穆!别的官员腐败犯罪还有法院最后把关,如果惩治犯罪的最后关口法院也沉沦入罪恶的渊薮之中,法官心目中的天平向着金钱倾斜,守护神变成了恶魔,社会正义的防线尽失,我们这个社会何来公正可言!越来越多的法官集体犯案,一个又一个的法院整体沦陷,岂不意味着社会正义底线正面临崩塌,这是现代社会的悲哀,更是法治社会的耻辱。

  法院院长和法官腐败案件频仍发生,这和我们现行的法官遴选、监督制度的缺失和错位不无关系。

  据介绍,在很多法治发达的国家,法官特别是高级法官是极少腐败的。新加坡自独立至1994年,没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国上世纪60年代以来几乎没有法官犯案;英国全国250名法官,犯案者极其罕见;美国自立国200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为什么资本主义的法官能够保持操守,我们的法官却贪腐成灾,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借鉴么?

  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近日在谈到“加强法官廉洁制度建设”时说:“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好的制度,能令意志薄弱者坚强,能令贪婪者却步,能约束是人而非神的法官、官员抵御“时代恶习”的腐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法官遴选、监督、奖惩制度,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不过,仅有好的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这一切的实现更有赖于在强而高效的监督下执行。纵观这数不胜数的官员腐败案件始末,难道我们现有的制度就不能制约法官和官员犯罪?难道裴洪泉之流就真的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而逍遥于法不能管之中?

  绝非如此!问题的关键在于监督机制几乎完全丧失,担负监管职责的部门几乎就是空有其表,徒有虚名,他们最大的作用仅在于放“马后炮”!在这数不清的贪污腐败大案中,有多少监管能够兑现?有几人是在刚伸手时就被察觉、缉拿归案?那么多贪官员何以能够携巨款轻易出逃?说到底就是监督部门渎职所至!现有的监管制度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内几乎就是一纸空文,说说而已,也正是由于监督的苍白无力才放纵了贪官们可以长期地无法无天,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因此,建立好的制度,至始至终制约权力运用,不折不扣地对制度执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重心放在监督实施上,严防制度空泛化,这才是最要紧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