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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萍三罪变两罪 三年半刑期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21 南方新闻网

  毛玉萍三罪变两罪三年半刑期不变

  造市罪撤销,诈骗及妨碍司法公正罪保留

  本报讯香港消息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今年一月被定三罪:造市、诈骗和妨碍司法公正,毛玉萍延聘英国女御用大律师来港上诉,14日获上诉庭撤销造市罪,余下两罪无法打

甩,鉴于造市和诈骗两罪的判刑均是同期执行,打甩其中一条不影响刑期计算,毛玉萍的三年半监禁维持不变。

  至于同因串谋造市判监的毛玉萍女助理钟秀玲,亦成功上诉打甩此项定罪,但仍要就另一项妨碍司法公正定罪,服满两年刑期才可出狱。

  44岁的毛玉萍于今年4月在香港区院承认12项诈骗银行信用贷款4900万元,被加监16个月,毛实际需服刑4年10个月,迄今毛只坐了10个月监。

  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原审区院法官韦毅志在听取控方举证后,偏离了举证基础判刑,错误认定毛玉萍和钟秀玲串谋造市,会令投资者蒙受金钱损失的风险,然而在出庭作供的控方专家证人,均无一指出毛玉萍和丈夫周正毅造市的真正意图,亦无证据显示买卖上海地产股票的投资者有何实质经济损失,纯粹诱使投资者入市,不足以构成定罪基础。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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