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出现感人一幕,无责方给了全责方六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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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1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通讯员孙晋生钱林金陵晚报记者阳江涛实习生曹卫新 【金陵晚报报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后,双方能坐下来请交警调解的比例不超过10%,调解成功的几率就更小了。日前六合高速公路大队调解的一起死亡事故中,双方不仅没有争吵,无责方换位思考以后反而掏出6000元补偿给全责方。 父亲开车睡觉撞死儿子 今年48岁的徐州睢宁人张某借钱买了一辆货车跑长途,牌号是苏CB3749。为了节约开支,18岁的儿子就成了押运员和搬运工,长期跟着他在外面跑。 8月9日,张某接到一张从睢宁运一车棉纱去常州的货运单子。为了多赚点钱,张某和儿子当起了装卸工。当晚10点,张某装完货后根本没有休息,发动车子就上路了。 到了10日凌晨3点左右,已经开车5小时的张某不停地打瞌睡,为了早点到达目的地,他没有停下来休息,见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也不敢打开音响提神,而是迷迷糊糊继续行驶在宁连高速公路上。 3点40分左右,张某的睡意渐浓,居然睡着了仍然手握方向盘脚踩油门往前跑。当车辆行驶到离潘家花园收费站还有400米左右的时候,此时刚好是车流高峰,排队过收费站的车辆已经排了400米。行驶到此处的张某根本就没醒过来,照直朝前方两辆半挂车之间撞过去。 副驾驶座位上的儿子双腿搭在驾驶台上,由于张某的车速不慢,导致儿子的一条腿在剧烈碰撞之间撕裂,腹部和胯部严重挤压,当场身亡。而张某那一侧因为没有车子,竟毫发无损。 赔了儿子又被判刑 在这样一起交通事故面前,责任是非常明确的。尽管前面的两辆半挂货车停在离收费站还有400米左右的地方,但由于他们是在依次排队进入收费站,并非随意停车,因而也不需要在车尾15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只需要把灯光开着就行了。交管部门在离收费站还有500米左右的时候,就设立了限速20公里/小时的标志。按照规定,张某行驶到此处车速应该低于最高限速,可从车辆撞击的痕迹来看,张某的车速至少在60公里/小时左右。造成事故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张某行驶到此处时睡着了。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张某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前面的两辆半挂货车不承担责任。在这起事故中,尽管死者是张某的儿子,但因其犯了交通肇事罪而被判刑3年以下。后来,交管部门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对其进行了取保候审。 事故调解很温情 父亲开车撞死自己的儿子,这对亲人来说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悲痛。张某跟处理事故的副大队长孙晋生说,如果可以交换,宁愿死的是他。后来,孙大了解到,张某有一儿一女,30岁得子他本来想让儿子读大学来跳出“农门”,可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张某为了赚钱给儿子盖新房娶媳妇,就借钱买了一辆货车来致富。发生这起事故以后,妻子已经晕过去好几回了,而负主要责任的张某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相当于儿子“白死了”。同时还要承担自己的车损费约2万元和无责方的车损费大约1000元左右。 处理该事故的民警为了将张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就去了解张某车辆的保险情况,发现张某为了省钱,各种保险买的都是最低的,根本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而无责方两辆半挂货车都没有办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 前天,这样一个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六合高速公路大队进行调解。但在调解之前,孙晋生副大队长和严忠分别找无责方的司机“谈心”,告诉他们张某目前的困境,希望他们能自理自己的车损。同时,更希望他们能换位思考,如果有条件能否给张某一些补偿…… 在调解的时候,无责方的司机不仅没有要张某承担一分钱的车损费用,其中姓柳的司机说自己身上只有3000多元,就把3000元给张某,希望他节哀。接着,另一名无责方的司机朱某从皮夹子里也掏出3000元,交给了张某。 因为无责方司机的这一善举,导致这场事故调解变得很温情。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