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院院长涉嫌抄袭论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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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23 信息时报 | ||||
《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收到一封读者的邮件:“我是一名普通学生,因为要写论文,在寻找资料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了两篇极为相像的文章。两篇文章几乎完全雷同,图表与表述都一样。但让人吃惊的是,《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的参考文献中, 居然没有提到《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这真是一个让人失望的做法!也是一个让人愤慨的做法!”据了解,《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的第一作者许永刚,系广州体育学院院长。 两篇论文比较: 主体部分几乎一字不差 记者找到了这两篇文章,并进行了仔细比较,发现主体部分几乎一字不差。 论文显示,发表于2006年5月号《广州体育学院学报》的《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其收稿日期为2006年4月10日,文章编号为:1007-323X(2006)03-0005-05,对第一作者的简介是:“许永刚,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社会学和体育教育训练学”,作者单位为“广州体育学院”。第二作者是王恒同。更值得注意的是,该论文标题的脚注注明,该论文是“国家体育总局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课题”,编号“04BTY006”。 而发表于2000年9月号《体育科学》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其收稿日期为2000年2月8日,文章编号为: 1000-677X(2000)05-0015-04,第一作者的简介是“李艳翎,副教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第二作者郑吾真,单位是“北京体育大学”。 “从标题看两者谈的就是一个东西,换汤不换药。”已经退休却仍被返聘的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生导师郑吾真说。 类似的改变也体现在了小标题上,如前者的前两个小标题分别为“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内涵与组成要素”、“竞技体育利益格局的概念”,而后者的则是“竞技体育的利益组成”、“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格局”。在文章的大部分篇幅中,小标题完全一致。 许永刚回应: 是学生的论文挂了我的名 “这个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有学生向我们体育学院学报反映过这样的事情了,学报也向我反映了。”《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一文的第一作者、现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说,论文是他带过的硕士研究生王恒同交给学报的。 “这篇文章我没有参与写作,之所以挂我的名字,是因为只有挂了我的名字才不需要交论文的版面费。学报论文版面费一篇一般要交800元至1000元,但所有的学校老师发论文都不用交版面费。” 许永刚说,王恒同在将论文交给学报之后,才告诉他挂了他的名字,具体告诉他的时间是“交上去以后,论文发表之前”。“他告诉我挂了我的名字,我也没有具体说你拿这个文章来让我先看一下,可能这是个漏洞。”但他接着又表示,“我不是完全没有看过这篇论文,但发表的时候我没有去检查一下。” 对于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许永刚表示,这篇论文“应该说在引用上,特别在参考文献上,还是有些问题的,应该忠实原文”。他估计,王恒同在写这篇论文的时候,“当时可能是在网上看的这篇文章,没有查到出处”。“在这个过程当中呢,我可能把关不严”。“我的学生应该也不会故意这样做,估计是因为他当时没有具体查到文章的出处”。 被抄袭者称: “我们自己处理,和为贵” 针对这种情况,文章的第一作者、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李艳翎的态度出人意料,他表示,对于论文是不是雷同,“我们不要去做那个结论,我们只能说要在角度等方面进行考虑”。 他一再声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自己处理,以人为本,和为贵”。而对于责任问题,他说:“我懂学术规范,但为什么要处理?没有必要。”他不希望把这个事情搞大,“搞大也没什么结果”,对于这篇论文是否存在严重抄袭,他认为“不需要这样上纲上线”。 “李艳翎是我的学生,当时做这个课题是我们跟他一起参与的。这个事情是我跟李艳翎一起商量好了。”许永刚说,他也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体育系,跟李艳翎有师生关系。 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