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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保护费团伙被小吃店掀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记者刘波通讯员张益坚

  小吃店来了客人,然而,这些“客人”却不吃东西,而是打砸并强收“保护费”。

  11月15日,经过几天的伏击,一个把黑手伸向泉港后龙生活区几家沙县小吃店的涉黑犯罪团伙被后龙派出所打垮。

  无端打砸

  11月10日,泉港后龙生活区一家沙县小吃店走进几个青年男子。

  “你们要吃什么?”见客人上门,老板小陈客气地请他们落座。

  “哐啷———”一名男子抓起凳子,恶狠狠地砸在地上。

  “你们是什么人?”见这几个青年人凶相毕露,小陈愣了。

  “老板,他们是我的兄弟,在这一带没有人敢得罪他们。”这时,正在店里吃着小吃的一小青年笑着站起来告诉陈老板。

  “他们怎么这样做呢?”小陈问。

  “给他们保护费,他们就不会这样做,而且有什么困难也能帮你摆平。”

  “要多少钱?”小陈终于明白怎么回事了。

  “你每个月给他们500元。”小青年说。

  “我这店是小本生意,利润少,实在付不了那么多。”

  “每个月至少给300元!”

  小陈称一时拿不出钱,请他们宽限几天。

  “过几天再拿不到钱,就有你好看的。”几个青年男子说完扬长而去。

  设伏抓捕

  待几个青年男子离去后,小陈立即向后龙派出所报警。

  “光天化日下,岂能容这群小丑作怪。”派出所所长方炳金接到报告后,异常气愤,当即部署打掉这伙歹徒。

  因为小陈对上门打砸的几个人都不认识,而那个品尝小吃的小青年也只是个熟客,不知道他们是哪里人。小陈认为凭口音分辨,他们应是泉港本地人。

  “这伙人可能专门盯上了沙县小吃店。”方炳金认为,这伙人可能还会向其他小吃店收取“保护费”,只是有的小吃店迫于歹徒淫威不敢报警,那么如何找到这伙人呢?

  派出所决定组织民警乔装食客,对辖区所有沙县小吃店暗中走访调查。果然不出所料,有小吃店老板向民警反映,他们已经交了“保护费”。

  与此同时,派出所所长方炳金组织民警到小陈店铺守候。11月15日下午,副指导员张景东带领李向彬、何明芳等民警分组在小陈的店铺守候。

  当晚6时许,一名可疑青年人朝小陈的小吃店走过来,看样子是来收保护费的。他见势不妙立即逃逸。

  “赶紧追。”民警冲上去,当即把这个小青年林某某抓获。远远跟在林某某后面的另一男子见状赶紧逃之夭夭。

  猖狂五天

  19岁的林某某是泉港后龙人,在一车场看场子。15日晚6时许,按照10日的约定,他与另一在逃人员准备到小陈的小吃店收取当月300元的“保护费”,结果进了民警布下的埋伏圈。

  林某某交代,从11月10日到15日,他们一伙人在后龙一带对五家沙县小吃店威胁,先后收取了300无、200元、400元不等的保护费,累计1400元。

  虽然被强收保护费,但这五家小吃店都没报警。幸好小陈报警,最终使歹徒不能得逞。警方为此提醒,一旦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应该像小陈那样想方设法不给歹徒机会,及时报警。

  目前,林某某已被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刑事拘留,其他在逃人员正在抓紧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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