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享乐劫乞丐 领刑受罚悔不该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1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花季少年为了享乐,竟抢劫残害年老体弱以行乞为生的痴呆老人。11月10日,由云南省沾益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马某、高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经该县法院不公开审理后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共同并处罚金2500元。三位少年后悔不已。 方某、高某、马某三人平日里不好好上学,也不干活,在村里游手好闲。今年6月2 3日,三人因手里没钱,便商量着对在街上已经72岁并以乞讨为生的弱智老人张某实施抢劫。随后,三人便在沾益县西平镇玉光村委会附近找到老人,采用殴打等手段强行将老人抬到路边一间空闲的房屋内,抢走老人身上仅有的2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老人的伤情为轻伤,达八级伤残。公安机关在案发第二天便根据群众举报,将三人抓获。 何(斌+贝) 朱冬花 庄帆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