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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示安全隐患 钟点工坠楼身亡 房东要赔5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0:32 东南快报

  钟点工准备站到活动防盗窗打扫卫生,不料连人带窗一同坠楼,后来不治身亡,房东因此要赔钟点工家属5万多元。

  记者昨获悉,厦门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称,房东没有对其防盗窗的安全隐患向钟点工明确指示,主观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应负30%责任,要赔钟点工家属5.6万多元。

  钟点工于华(化名)每两周到何先生家打扫一次卫生。今年1月18日中午12点多,于华从3楼何先生家阳台掉到一楼,后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因对赔偿费用无法协商一致,于华家属将房东何先生夫妇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赔各项经济损失25.7万余元。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许言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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