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派出所长索贿获刑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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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0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据新华社长沙11月20日电(苏海萍 梁建军)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法院日前对该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岳屏派出所原所长吴建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吴建林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其违法所得6万元。 2002年8月,吴建林担任岳屏派出所所长。岳屏镇相关领导找到吴建林,要吴建林帮忙解决该镇外来购房者户口迁入问题。同年10月份,吴建林告诉时任岳屏镇副镇长江民,户 口迁入可以办理,但每户要交纳手续费1500元。2003年1月份,吴建林又提高收费标准,每户要收2000元。于是,在办理55户的户口迁入过程中,吴建林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共索取贿赂6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吴建林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案发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且系索贿,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苏海萍 梁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