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食物中毒,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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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伟)医疗单位漏报、迟报、瞒报食物中毒事件,将被严惩。昨日,石市卫生监督局向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以迅速有效地处置相关事件。 通知强调,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医疗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食物中毒的救治方法和报告常识。各级各类医疗单位收治可疑食物中毒病人时,在保证救治的前提下,应首先 对于漏报、迟报、瞒报食物中毒事件的医疗单位,相关机构将依照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区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受理可疑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电话:新华区,87773720;桥西区,83825948;桥东区,85282764;长安区,86662986;裕华区,858092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