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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劫案嫌疑犯大闹法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15 华夏时报

  被宣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后,先说“谢谢”又突然大叫“不服”

  

公交劫案嫌疑犯大闹法庭(图)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你们判了我,我的问题谁给解决?”昨天,自制双枪劫持14路公交车的嫌犯刘美祥被西城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后,先说“谢谢”,过后又当庭大闹。

  庭审

  黑车被查扣上访被拘留

  两个月前,刘美祥与另一名嫌犯(火药提供者)一起受审,但昨天到庭接受判决的只有刘美祥一人。被法警押上法庭时,刘美祥如同当初接受审判时一样自然,甚至在法官宣读审判过程中,还调整了一下姿势,攥着拳,抬起头,身子站得更直。

  审判长首先宣读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今年35岁的刘美祥,曾因在福建开黑车没交养路费被交通部门查扣车辆,此后他带匕首威胁要车,结果被拘留,为了这件事他上访又被拘留,他决定到北京“制造影响”。

  回放

  劫持公交车被警察“拿下”

  2005年年末,刘美祥徒步一个多月从江苏来到北京,最终选择14路公交车作为作案对象。“因为14路经过中南海附近。”据刘美祥供述,他在去年12月29日上午坐上14路车,到10点半左右,该车在府右街站停车待客,正当司机关车门准备启动时,刘美祥将一把黑色双管手枪顶在司机脑袋上:“停车,车不要开了!你报警吧,让警察来。”随后,他拿出一颗钢制的子弹给司机看。

  府右街派出所所长沈剑和西城公安分局副局长段建军接警后带领警察赶赴现场。手持双枪的刘美祥走到售票员位置,打开了右侧车窗。沈剑所长悄悄从车窗爬进车内,在车上乘客和车下民警的配合下,迅即将歹徒摁住。

  判决

  自首曾身藏自制炸弹

  对刘美祥以上犯罪事实,法庭在宣判时,列举了25项证人证言,不但如此,被抓后的刘美祥还供述自己随身带来了一枚自制炸弹:“我不想让它炸到其他人,所以我告诉你们。”民警在刘美祥的指认下,从永定门京山铁路旁,取出被掩埋的炸弹。对这一情节,法官认定其为自首,予以从轻处罚。但法院认为,刘美祥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还劫持汽车,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现场

  庭上大叫“不服判决”

  “你们这样判我,我的上访问题怎么解决?”在听到法庭判决后,刘美祥迟疑了一下,过后,一连好几句,向法官提出同样的问题。

  “上访要通过合法渠道,这里不能解决。”法官告诉刘美祥,只需直接回答是否服从判决,并告知他,如果他不服本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上诉。就在法官宣布将被告带出法庭时,刘美祥突然情绪失控,他一边大叫“不给我解决问题,我就不服判决”,一边挣开法警拒戴手铐。法警当即予以警告,但是,刘美祥这时完全置法警的喝斥于不顾,继续冲着法庭喊叫,这时,庭外巡岗的另外两名法警和保安随即进入法庭,强制将其铐上并带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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