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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集体伪造文凭是种耻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1:25 北京晨报

  据《深圳商报》报道:湖北省随州曾都区教育局近日发现,该区有132名教师交来假毕业证用作评职称。事发后,该局对这些教师作出严厉处罚。

  为评职称教师集体伪造文凭,令人震惊,让人痛心。更让人惊讶的是,事发后,部分教师仍持这样的论调:造假有理,受罚委屈。面对查处,部分教师大倒苦水:“我们年纪大了,学东西很困难,实在是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一位姓夏的老师更是直言不讳:“这

都是环境逼的,需要那么多东西,光是申报材料堆出的门槛就很高。”至今,这些教师对集体伪造文凭不是感到耻辱,而是感到情有可原;不是忏悔,而是大倒苦水。其中传达的信号实在值得人们警惕。

  客观上,不少教师工作超负荷,但薪水并不高,其中一些人年龄偏大。论水平、论能力、论贡献,是可以也应当评上他们想要的职称了,只是被一纸文凭“挡了道”。也许,教育主管部门评定职称的政策还需完善;也许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其中的优秀教师和老教师区别对待,可以采取特殊政策,予以适当照顾。但困难和要求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并以正当的方式来解决和实现,绝不能成为违纪违法的理由和借口,更不是违法违纪的依据。

  韩愈说教师的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传道”是排在第一位的首要任务。“传道”就该传为人之道、处世之道。能否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一名合格教师与教师中的败类泾渭分明的行为区别。少数人弃人民教师的圣洁名誉于不顾,泯灭了良知,师德丧尽,为评职称加工资而伪造文凭。这种集体行为本身是很可怕的事。而更可怕的,则是对这种行为的自我宽容与迁就。这些教师被查处后,不是把板子打在自己身上,而是怪这怪那,似乎伪造文凭倒真是“无可奈何”甚至“理直气壮”了。有错而不知改,迷途而不知返,将“环境所逼”等作为自甘堕落突破底线的借口,从中体现出来的怎样的是非观,荣辱观?这些人还配为人师表吗?如果,人人都找出突破违法违纪底线的理由,我行我素,肆意而为,社会正义和社会秩序何在?

  湖北省随州曾都区教育局对“集体伪造文凭事件”及时作出了适当的处罚。事实上,“做假”的教师首先应当感到耻辱,并作出真心忏悔。 杨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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