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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问题不是只使高薪者受益(采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07 江南时报

  世行最近在我国很露脸,从投资回报率之争到公积金主要使高收入阶层受益,件件都搔到了中国经济生活的痒处,也搔到了民众的痛处,因此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世行发扬国际主义精神,急国人所急当然值得称道,但正如其评价中国投资回报率高引发了不小的嘘声一样,其对公积金的理解也脱离了中国的土壤,有隔靴搔痒之嫌。而民众的喝彩主要是基于对房地产业的现状痛心疾首,说明中国的房地产业与分配机制出现了问

题,而不能成为分析公积金制度的理论依据。

  我国的公积金制度实行14年,从挟带着集职工之力共同融资解决住房困难的美好愿望出生,到成长为今天的问题少年,其间所发生的偏差正印证了目前管理所出现的巨大体制性漏洞。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首先应该明确,公积金并不是社保基金,并非为了解决弱势阶层的生存难题,其涵盖范围十分明确,就是解决缴纳职工的住房融资困难。公积金的出发点无可非议。依据世行报告的分析,公积金制度业已成为分配不均的一个主要指标。但这并非公积金之过,而是公积金体现了中国目前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状况,如成为垄断企业特权职工的隐性灰色福利渠道,这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垄断经济的特征,但这与公积金使用的合规性与效率无关。

  问题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同蝙蝠,具双重身份:一方面成为职工福利的保障者,另一方面却成为一个金融机构争夺的准金融机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中,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定位于“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地方政府部门。但《条例》同时又规定“资金管理中心只负责公积金的归集、保值和增值,具体金融业务(贷款、结算、开立账户、缴存和归还)委托银行办理”。在保值增值的名义下,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类似于房地产融资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公积金贷款几乎所有的程序,包括资信评估、抵押物价值评估等都由管理中心负责。在许多地方,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和贷款发放,实际上均由“中心”负责办理,一个事业法人在从事金融运作,既无监管者——虽然表面上有建设部门、财政部、审计署、银行等数个监管者,也无透明度可言,可谓一言九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低效与腐败也就可想而知了。

  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准官方身份手握巨资,不仅导致低效,更严重的是催生了不可抑制的腐败现象。有数据与案例为证:2004年和2005年成为住房公积金案件的一个集中曝光期,河北保定、广东佛山、湖南郴州和衡阳等地相继发生数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案件。2005年9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由于违规使用专项住房资金,被审计署的第28号公告点名。

  5000多亿元的公积金在缺乏监管的状态下,由非专业人士低效运作、腐败运作,思之令人不寒而栗。有论者指出,作为负责公积金安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公积金安全的最大威胁,职工住房资金的托管人成为制造资金黑洞的始作俑者,这一结论具有讽刺效果。

叶 檀(11月20日南方报业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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