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雪中送炭,还是趁火打劫?(一栏锐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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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07 江南时报 |
从未接受对方捐助,却被对方“冒领”为自己捐助成果在报纸上大肆宣扬。湖南省新邵县高考文科状元胡新智状告工商银行新邵县支行(见11月20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在道德上,公众期许富人“为富且仁”。何谓“仁”?即爱人。对于弱势者,需要的不仅是经济上的帮扶——弱势者也有隐私,也有尊严,这也是捐助者所应考虑和慎重对待的。 当然,也不应奢望富人都是道德“圣人”。其实,在现实中,有些捐助行为只是交易——名利交换。记得以前看过一则史料:乾隆皇帝下江南,到金山寺,看见江船熙来攘往,问禅师:“长江一日有多少船往来?”答曰:“只有两条船往来!一条船为名,一条船为利!”这也没什么奇怪,虽格调不高,也无可厚非,合乎人之常情。但是,既为交换,一为名,一为利,就应该遵循交易行为的游戏规则,将交易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现在,由于新邵工行乱“贴金”,失实宣传,侵犯了胡新智隐私、名誉等法定权利,并导致一些本准备资助胡新智的人不再资助,胡新智遂将新邵工行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此事所暴露的一些商业捐助行为中所存在的问题,值得社会反思。 南通 于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