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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与墨西哥政府签署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2: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二十日电香港特区政府今天与墨西哥政府签署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这是香港与民航伙伴所签署的第五十七份民航协定。

  香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上方方下土)和墨西哥驻港总领事 Mr Mario Leal Campos分别代表双方政府签署该份协定。

  墨西哥是第二个与香港签署民航运输协定的拉丁美洲国家。墨西哥拥有通往北美及拉丁美洲的庞大航空网络,透过加强香港与墨西哥的航空联系,能促进两地之间的客货运量,并进一步扩展香港的航空网络。

  叶澍(上方方下土)表示:“今日签署的民航协定为香港与墨西哥之间的航空运输联系提供了法律基础,并有助开展两地航空发展的新一页。”

  他并表示,为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香港将继续推行积极开放的航空政策,开拓航空网络。

  与墨西哥签署的民航运输协定,是香港与民航伙伴所签署的第五十七份民航协定。香港已与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孟加拉、比利时、巴西、汶莱、柬埔寨、加拿大、克罗地亚、捷克、丹麦、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尼、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约旦、肯尼亚、科威特、卢森堡、马来西亚、毛里求斯、蒙古、缅甸、尼泊尔、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亚新畿内亚、菲律宾、韩国、阿曼、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斯里兰卡、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美国和越南签署民航运输协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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