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核减44亿农业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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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35 京华时报 |
本报讯 (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中央财政出台了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债务核减方案,确定从2006年至2009年,核减2004年以前主要由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承借的、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债务44.86亿元。这次核减范围涉及13个粮食主产区、财力状况较差的12个中西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福建省。 记者:赵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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