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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短一条腿之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3:5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车祸后,骨折虽然治好了,方长俊的一条腿却短了。他觉得跛足给自己造成精神折磨,向肇事者索要1万元精神赔偿。

  今年3月,32岁的方长俊在马路边跑步,丰小兴骑摩托车从后面将他撞倒,方长俊当即动弹不得。医院诊断,他的左小腿骨折。伤愈后,他的左腿比右腿短了3厘米,构成9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丰小兴负全责,自知理亏的丰小兴赔偿了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一瘸一拐地走路让方长俊备感寒心。他称自己原先爱好体育锻炼,每天清晨都要出门跑步,现在再也不能跑步了;原来他晚上还会经常到舞厅跳舞,现在成了奢望。方长俊认为这对他打击很大,于8月将司机告上法院,索要精神赔偿1万元。

  溧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方长俊在事故中受伤,造成终身残疾,心理上也遭受痛苦。近日,法院判决丰小兴赔偿方长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朱道海徐红霞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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