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狗被车撞 翻脸咬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33 今日早报

  □通讯员 周到 本报记者 黄丹

  早报讯 的哥开车不小心撞了一条狗,狗主人过来抱受伤的狗,不料狗兽性大发,竟狠狠地咬了主人一口。无奈,的哥赔了主人600元。其实,根据有关规定,的哥本可以不赔钱的。

  昨天中午,杭州新塘路上,黄小姐带着她的宠物狗“香香”兴高采烈地遛马路。“香香”没挂狗牌,也没束犬链。黄小姐一不留神,“香香”就跑到了路中央,她回头找狗的那刻,只听一声刺耳的刹车声,“香香”倒在了一辆出租车轮下。她一把抱起“香香”想送它去宠物医院,没想到“香香”竟翻脸不认主人,狠狠地咬了一口黄小姐的手,鲜血直流。

  的哥陈师傅下车,很感内疚。黄小姐却气急败坏,两人争执起来。

  “我开近了才看到有狗蹿出来,踩刹车也来不及了。而且我又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陈师傅觉得自己挺无辜的。

  “这下,肯定要用个千把块。我和狗的医药费,得由你来出。”黄小姐语气强硬。

  一些围观者对黄小姐表示同情。老实厚道的陈师傅想,这样下去既耽误生意又坏心情,想想人家也蛮惨的,所以自认倒霉,掏出600元给了黄小姐才开车离去。

  事后,陈师傅越想越委屈,还打电话向交通91.8电台和本报热线诉苦。记者告诉他,根据有关规定,小型观赏犬出户必须挂狗牌、束犬链,且须成人牵领。黄小姐带“香香”出来,既没挂狗牌,也没束犬链,属违规遛犬。如果要较真,陈师傅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陈师傅觉得自己挺冤的,也怪自己不晓得有关法规,平时也没留心看报纸。(211050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