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肝苏: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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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杨中明) 对具有国粹之称的中药行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这个新课题显得非常紧迫。记者昨日获悉,四川古蔺肝苏药业日前作为代表参加了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峰论坛,受到国内外专家和患者的高度关注。 据介绍,“古蔺肝苏”已经被国家质监总局正式列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品种,这也是我国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首个中成药。这意味着“古蔺肝苏”这个名称和标志未经授权不能随便使用,任何单位不得伪造其专用标志,不得销售这种产品。 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产品,其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我国已有的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有“茅台酒”、“龙井茶”等。“古蔺肝苏”以“疏肝”的概念治疗肝炎和保护肝脏,其主要原料为“赶黄草”。“赶黄草”始载于明代《救荒本草》,仅产自乌蒙山区的原始森林,被誉为“苗家神仙草”,是我国传统中医药贡献给人类健康的一笔宝贵财富。目前“古蔺肝苏”已经出口到日本、东南亚以及中东等地,由于其疗效确切,德国、美国和日本的一些实验室已经在对赶黄草进行深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