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字”颠倒与“事”颠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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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00 光明网 |
魏俊兴 悬挂在街头的横幅上,将“人大代表”错印成“大人代表”。发生在海南的这则新闻,引起了传媒的狂轰和读者的讥笑。儋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之所以犯如此低级错误,用有关人的话说,就是广告公司在挂横幅时,没有通知他们去验收。结果因没有及时发现,而使印错的横幅在大庭广众之下悬挂了三天,闹出了这个让人笑掉大牙的尴尬事(南国都市报)。 一些读者尤其是网友围绕此事做了不少文章,也都有一定道理。对有的“上挂下联”说某些人大代表就是“大人代表”之议论,我觉得这是另外一回事。就这条横幅而言,还是一时疏忽,错将人和大两个字弄颠倒了而已。要不,就是给他们几个“胆”,量谁也不敢。当然,作为“过来人”,我知道这事发生在民主进程加快的今天,而非“抓辫子、扣帽子”的年代,不会被“上钢上线”,他们政治上绝不会有“后顾之忧”。只不过要为“工作不负责任”,承担些许责任和吸取个中教训罢了。 由“字”颠倒,使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与此相象的不少“事”被颠倒的现象。拿着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服务,吃皇粮的欺负供皇粮的,说是“为人民服务”实则只“为人民币服务”,打着为民办事的旗号为自己谋私利,公仆变成主人(违法犯罪,另当别论),诸如此类被颠倒的非正常的“事”,在一些地方却正常地长期存在。而作为纳税人、被欺负的供皇粮者和应该是主人的广大群众,对此却缺乏象将横幅“人大”颠倒成“大人”之事那样,群起而诛之的精神和激情(当然,更多的是无奈)。 其实,类似上述那些被颠倒的“事”,如果广大群众都能象对待被颠倒了“字”之事那样,有股群起而诛之,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和行动,也能或肯定能起到一定作用。尽管百姓人微言轻,但说的多了和说的人多了,情形就不一样。而不是面对不良现象,即使在个人安危无大碍的情况下,仍当“沉默的羔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