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发商不明码标价将被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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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6:48 山西晚报 |
据新华社11月20日电(记者 侯大伟)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以“商品房成本与售价是商业秘密”为由而拒绝为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成都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从20日起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将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查处。 据记者了解,今后成都物价部门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最高罚款5000元,而且违法开发商必须马上整改,如果下次检查发现开发商还是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存在价格欺 诈行为,最低罚款两万元,最高罚款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