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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圆满解决跨省维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16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1月20日讯(通讯员 陈玲 王韬 记者 段云行)近日,在欢快的锣鼓声中,冷水江市退休干部李谟凡将4面锦旗分别送到该市市政府、工商局、消委和冷江法庭领导手中,感谢他们一心为民,秉公执法,为儿子李建中讨回了公道。

  6月18日凌晨,在家中使用液化气的李建中因液化气大量泄漏起火,造成全身80%的二度烧伤,被鉴定为6级伤残。事发第二天,该市质监局、燃气办到现场勘查,认定是减压

阀破损,造成液化气泄漏起火。李谟凡代表儿子踏上了艰难的维权路。

  由于在购买此阀时没有索要销售证明,经销店主拒绝赔偿,该阀门的生产厂家又远在千里之外的浙江省余姚市,电话联系厂家不予理睬。无奈之下,李谟凡投诉到该市消委。消委通过电话找到了当地消协,厂家态度有所转变,但坚持要求伤者提供省质监部门的鉴定报告。此时距事发之日已有数日,取证陷入困境。7月6日,该市副市长杨建湘主持召开协调会,要求工商部门牵头,质监局和燃气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调查取证依法维权,同时责成各单位在维权过程中所花经费各自负责,不得增加消费者负担。

  联合工作组一边积极举证,一边多方协调。在多次电话协商未果的情况下,8月27日,该市消委和质监局两名同志赶到浙江,结果厂方负责人说是出差在外连面也没有见上,无功而返。之后,当地工商部门主动作为,促使厂方同意赔偿,赔偿金额由最初的2万元增至5万元。由于赔偿数额有差距,9月13日李谟凡起诉到该市法院,法庭受理后于17日赶赴浙江,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银行存款6万余元。

  最后厂方主动要求协商解决。10月10日市消委干部陪同李谟凡再次到浙江,12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厂家赔偿72800元一次性了结。至此,一起历时近4个月的跨省索赔案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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