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增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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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7:50 潇湘晨报 |
明年起实施,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将提高40%到60% 法警及保安将刘美祥制服。图/《法制晚报》 据《竞报》报道明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 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调整后有偿使用费将达429亿元 通知要求,明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同时,根据各地行政区划变动情况,相应细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 按2005年的数据估算,标准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达到429亿元,但仍低于763亿元的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从具体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变化看: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中间的八等地区,将从21元/平方米调整为42元/平方米;最低的十五等地区,将从5元/平方米调整为10元/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三七分成体制。地方分成的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中央分成部分,按照基本农田面积和国家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地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国土资源部要求,对于2004年以来各地欠缴的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在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缴完毕。逾期未缴的,一律暂停审批该地区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加收滞纳金。 标准提高将抑制用地扩张冲动 新政策将直接抑制扩张用地冲动。现行征收标准,是1999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从2005年的实际收缴情况看,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到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的1/3。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无法有效遏制各地用地扩张。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透露,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征地补偿安置费也将提高一倍,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两倍,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也将有所提高。根据测算,地价总水平将增长1/3到1/2。但不同用途地价受影响不尽相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实际用地的出让价格将提高40%到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