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和四川省委分别号召向汤群芳学习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27 法制日报 |
本报成都11月20日电 记者王斗斗 张晓东 司法部日前作出决定,授予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司法局飞龙司法所所长汤群芳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并号召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向汤群芳学习的活动。四川省委日前发出决定,授予汤群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要求在全省开展向汤群芳学习的活动。 汤群芳自1986年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多年来,她忠实履行一名基层司法 行政工作者的光荣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近5年来,汤群芳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00多起,成功化解18起持械对峙事件,防止矛盾激化17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800余人次,上法制课60场次,编发普法资料10多万份;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使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无一重新犯罪;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很好地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她严于律己,甘守清贫,无私无畏,在积劳成疾、离岗就医后,仍通过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服务,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高尚的思想境界和品格。司法部号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向汤群芳学习,学习她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本职,胸怀大局,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感;学习她牢记党的宗旨,热爱人民,心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学习她对工作高度负责,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努力创造一流成绩的工作精神。 四川省委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汤群芳为榜样,学习她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崇高品质,学习她恪守职责、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她一身正气、秉公执法的良好风范,学习她勤政爱民、竭诚为民的高尚情操,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促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