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评选揭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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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27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吴坤 由全国普法办主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上海市司法局承办的第四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近日在京揭晓。经有关方面专家和实际部门同志组成的评审组认真评选,共评出获奖作品137件,其中,一等奖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优秀奖30件、入围奖90件,另有7家单位获得组织奖(获奖名单见今日七版)。 据介绍,此次活动主题为“平安中国·平安家园”。活动于4月底开始征集作品,至8月31日作品征集截止时,共征集到有效作品422件。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今年第一次参加此次活动并作为承办单位,在活动进行过程中、结束后对一些优秀作品进行了选播。这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门与大众媒体合作,共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次好的实践,提升了活动的影响力。 从参赛作品总体情况看,作品数量较前三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有较大增长。第一届收到动漫作品56件;第二届收到动漫作品264件;第三届收到动漫作品325件;今年收到作品比去年增加了近100件。本届活动征集到的作品在制作技术、对法治主题的理解和阐释等方面也有了较大提高。参加活动的作者遍及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有专业的动漫制作者,更多的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行政工作、社会工作的动漫制作爱好者。从网上反映的情况看,网民参与活动的热情很高,活动主题页面的浏览量达到了300多万人次,平均每天3万人次点击。中央电视台12频道选播的部分初评入围作品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此次活动主办单位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从参赛作品整体来看,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正面阐释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的作品占大多数,还有一部分是抨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警示教育作品。二是参加活动的作者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很多单位报送的集体作品,如地方检察院、地税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内容,制作并报送了很好的动漫作品参加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参赛作品的整体质量。三是参赛作品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更多,不仅有已经实施多年的法律,还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不仅有我国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还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我国批准或加入的国际公约的内容;不仅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内容,还有对法的作用、法与社会、法与道德的关系等方面进行阐释的内容。表明作者力求以动漫这种生动的形式,阐释更广泛的法律领域。四是作品的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显著提高,制作技术含量更高,艺术感染力更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