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审查流程提速 实现效率公正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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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27 法制日报 |
潘某因涉嫌盗窃被逮捕,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至检察院提起公诉,潘某共被羁押21天,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长羁押期限缩短了76天。这是江阴市检察院实施批捕案件“分类审查、流程提速”机制后办理的案件之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外来人员的大量涌入,刑事发案率逐年上升,司法机关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一些轻罪案件审前羁押期限与实际判罚倒挂,影响了 司法公正。如何在案件持续增长,人员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通过改革办案机制来缓解工作压力,严格把握逮捕条件,限制羁押时间,以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权利,已成为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从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慎用逮捕权”的要求出发,立足当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5月与公安机关联合签署《批捕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实施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在无锡地区率先启动了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 根据《规则》,办结简易案件的审查批捕期限一般缩短为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至2日。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按照案情划分为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并相应适用简易审查程序和普通审查程序。对确定为简易案件的,一方面通过简化法律文书的制作、简化案件的汇报程序,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确保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质量,在简易审查程序中,坚持主证复核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 对适用简易程序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由侦查监督部门制作《简易案件侦查期限建议书》随案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在二十日内侦查终结,比《刑诉法》允许的侦查期限缩短了三分之二;对需要提起公诉的简易案件,在做出审查决定后三日内向本院公诉部门发出《简易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建议书》,建议公诉部门在受理案件后十五日内审查终结,比刑事诉讼法允许的审查起诉期限缩短了二分之一。通过将提速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实现了简易案件侦、捕、诉三个环节的全程提速。 据统计,新机制实施1年多来,该院共办理简易案件200余件,这些案件的审前平均羁押时间由原来的84天缩短为33天,真正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赢。 推出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竞办机制 所有案件一经挂牌,不超过半天就会被一“抢”而空,这是江阴市检察院公诉科今年推行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竞办后出现的可喜现象。 近年来,江阴市检察院每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人数均在2000人以上,人均办案在200件以上,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从创新机制入手,注重内部挖潜,从“要我办案”到“我要办案”,机制创新为公诉工作注入了活力,提高了效率。 竞争是激励措施,目的是提高办案效率,因此该院对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竞办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规则,从案件分类、竞办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等指标,将这些案件分为A、B、C三类,对每类案件规定30分至50分不等的基本分值,并规定三类案件的审限分别为45天、30天、20天,承办人必须在相应的审限内结案。提前或推迟办案期限的相应予以加分或减分。 该院将挂牌竞办案件与奖金挂钩,对每办理1件A类、B类、C类案件,分别规定数额不等的奖金;将挂牌竞办案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内容,以竞办案件的得分为指标,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依据考评总分数,兑现竞办奖励,对办案实绩突出的,在年度考核、评优晋升方面优先考虑。 为加强对竞办案件质量的监督,该院还专门规定了两类惩罚措施,要求干警们不仅要快,而且要有质量。如出现案件事实、定性、适用法律错误或遗漏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卷宗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整理归档的等等情况,则要扣除相应分值。 机制实施近半年来,该院公诉部门共挂牌竞办A类案件35件148人、B类案件75件157人、C类案件295件434人,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竞办机制的建立,打破了长期形成的案件轮流制、指派制的办案模式。 李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