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还是市场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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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27 法制日报 |
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保护是个重要话题。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已有一系列的监管机制,如信息披露、独立董事、监事制度、累积投票制等等,它们或者减少了投资者与内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或者增加了投资者在公司中的发言权,或者强化了对管理层行为的制约,对于投资者保护当然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它们也可能产生某些不利后果。首先,小股东在公司的产权份额很小,他们主要 依靠从股价波动中获利,一般不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太多兴趣。一有风吹草动,他们不会与公司风雨同舟,而是迅速卖掉股票走人。而大股东持股太多,风险很大,他们通常更关注公司的存亡。另一方面,公司制度的基础是劳动分工。大股东和经理人是“专家”,在生产投资方面有比较优势,而广大小股东则拥有资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是促进分工、提高效率的需要。一味鼓励投资者的亲力亲为,将公司变成家庭作坊,固然会减少代理成本,但效率方面的代价要不要考虑呢? 不是说不要监管,但是,一味依赖“强化监管”,公司制度的根基就有可虞。看看其他市场的经验,也许对我们会有所启迪。掀开汽车的前盖,里面那盘根错节的线路、机件,普通人看了恐怕会头晕。但是,没有听说过哪个消费者会跑到汽车公司的生产流水线一路紧盯,也没有听过哪个消费者要往奔驰公司里派驻个自己的独立董事。为什么消费者就不怕欺诈呢?我认为根本的原因,是汽车市场存在激烈的竞争,厂家不敢轻易效那杀鸡取卵之举。 所以,一个股市上如果欺诈丛生,那究竟是由于监督不严、“信息不对称”太严重之故呢,还是由于市场竞争不够激烈、因而卖家可以横行无忌之故?这个问题值得好好想想。 我国金融市场上,投资者的选择实在是很有限。前些年各地自发产生的股市本来不少,后被悉数整顿关闭,今天全国只有沪、深两个交易所———考虑到今天中国经济的规模,区区两个交易所是不是“少”了一点? 到银行存款吧?民营银行寥寥无几,因为监管部门设定的准入门槛太高,有限的几个国有银行,其经营绩效目前看来也不容易让投资者放心,何况还有通胀因素,还有存款利息税。到纳斯达克买股票吗?在目前严格的外汇和资本管理体制下,这还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看来,也许投资者保护的困难所在,不是现有的法律监督不够严密,而是在严格的金融管制下,上市公司之间、以及各种资本市场之间的竞争太过不足。这不是“市场失灵”,而是“市场缺乏”。在这样的条件下,要说强制披露、独立董事、累积投票之类机制能有多大作为,恐怕不容易让人相信。为什么不开放金融市场试一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