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检察院“点名接待”赢得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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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32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何淼玲通讯员夏胜利)“检察长,我有事要向你反映。”日前,醴陵市黄泥坳办事处的张大伯来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点名要检察长彭物明接待。彭物明爽快地答应道:“好,我现在就有空,你说吧。”原来,张大伯认为村里财务制度不规范,怀疑有的村干部存在贪污问题。第二天,检察院就派检察官到村里调查,没有发现张大伯所说的“猫腻”。但检察官还是向该村村委会提出了应当实行村务公开等检察建议。经过解释,张大伯心中的疑团解开了。 从今年初开始,醴陵市检察院推行“点名接待制度”。老百姓到检察院控告、申诉或举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点名选择包括检察长在内的任何一名检察官接待。被“点名”的检察官必须全程负责处理来访者提出的事项,不准推诿敷衍。至今,该院已接待群众来访120多人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