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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被电动车撞出“人格改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45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行人张某在路边走,一电动自行车从后面将其撞倒,没有想到的是,张某这个以前言语不多的人,撞后竟然话变多了,脾气也大了。经医疗鉴定,张某已发生轻度器质性人格改变。

  记者昨日了解到,黄陂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电动自行车车主刘某赔偿张某各类损失近15万元。

  今年1月27日下午,张某正沿祁泡线公路靠边行走时,一辆从后面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将其撞倒。

  肇事车主刘某将受害人送到黄陂医院治疗,后又转至协和等医院。法医鉴定显示张某属重伤。经黄陂公安分局认定,该事故由刘某负全部责任。

  就在张某的身体状况逐渐好转的时候,家人发现,他的性格与此前相比有了明显变化,智力比以前低了很多。

  有关部门对其“韦氏成人智力测验”分析后表明,张某为轻度器质性人格改变。有关专家认为,造成张某人格改变的主要原因是器质性病变,与车祸造成的身体损伤有关。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刘某赔偿受害人各类损失14.7万元。

  审理中,法院认为张某智力轻度受到损害,后期尚需治疗和休息,支持其索要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相关链接:有关专家介绍,人格由气质和性格两方面构成。人们成年后出现的人格异常或病态主要由三方面引起:器质性病变引起的人格改变;精神分裂症引起的人格衰退;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人格病理发展。

  (记者 刘丰 通讯员 黄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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