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全省城管是否该开个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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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41 浙江在线 |
前几天分别读到了两则城管新闻,一正一反。一则说,建德市城管设计“摆摊地图”规范流动摊贩,从今年9月以来不仅给小贩们提供了一块守法经营的场地,同时也树立起政府良好的执政形象。另一则说,因摆早点摊超过营业时间40分钟,经营用具被“暂扣”后,金华一名有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的56岁老太太竟用擀面杖打晕了城管人员。(分别见11月13日《今日早报》和11月14日《青年时报》) 这样具有对比色彩的新闻在浙江已经出现多次了。《青年时报》9月7日报道,从今年7月份开始,兰溪城建监察大队在市区两个较为繁华的路段,专门开辟了两个“自产自销水果临时销售点”,方便了小摊贩,城管省心了,市民也拍手叫好。《青年时报》10月18日报道,在杭州三墩无证摆摊的两对安徽夫妻为了抢回被暂扣的手推车、餐具,打伤了6名城管被刑事拘留。 同在浙江,同为城管,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相左的新闻呢?我想,全省的城市执法部门是否应该抓紧开个会,总结一下经验,交流一下体会,推广一些好的做法,革除一些不妥的手段,把我省的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记得兰溪城建监察大队书记徐益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总结说,城管工作不能只有围追堵截,应该有合理的疏导, “城管工作一小步,和谐社会一大步。”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赖红芳说,“整治不等于取缔。一味地赶是永远赶不掉的。他们累,我们也累。”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胡绍平则说,一个城市不可能所有地方都是亮点,一尘不染。要兼顾各方利益,做到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摆摊图”除了方便市民生活,也照顾到农民的利益。“把该疏的地方疏到老百姓关心的节点上,尤其是农民这样的弱势群体,才能营造和谐共处的氛围。” 正是这种人性化管理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兰溪和建德两地的城市管理有了和谐良好的生态,受到了果农和市民的普遍欢迎。据报道,建德城管在设置了45个摆摊点后,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做足管理文章,先是花费近2000元印发了上千张“摆摊图”和相关宣传单免费发放给果农,并“约法三章”要求他们每天必须自行清理果皮垃圾,同时开展不定期的巡查监督。最近,他们又拨款5000元印制了果皮纸袋,免费发放到摊点果农手中,让前来买水果的市民把生产的果皮自觉投放在纸袋中。 而在那些发生冲突的新闻中,我们发现其中的原因十之八九与执法人员“暂扣”经营者经营工具和经营商品有关。那么,为什么非得“暂扣”呢?能不能用更具人性化的方法手段?比如借鉴交警的做法:开具行政处罚书,限期接受处理,并允许申请复议。去年底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对“抄摊儿”方式取缔无照经营这种野蛮执法方式明确说“不”,规定:在市容监管中除违禁物品外,行政机关不得扣押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虽然这一草案还未审议通过,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意和制度趋势。 前几天在新华网读到一篇评论《法国城管比中国城管高在何处?》,文章说,在法国,街头摊贩也是受到政府“严管”的。“既然法国的小摊受到如此严管,为什么摊主还一直‘乐呵呵的,一副满足的神情’?而国内的小摊受到的制约远没有人家多,那些小摊业主为什么与管理者时常发生冲突,甚至发生流血事件?”文章指出,“很大程度在于‘管’的艺术和水平。在法国,小摊经营证照的办理非常便捷,本人直接办理、邮寄或者网上投寄都行;符合法律条件的经营者,还可以依据相同的渠道申请补助、贷款和减免税,只要满足法规要求的条件,经营者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减免手续。管理部门的工作,就是依据法律,不断解决被管理者所遇到的有关公共问题,如通路、通水、通电、垃圾处理、环境保护、行业技术培训等,还要不断地调整行业组织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并定期向被管理者提供相关行业的信息。” 我想法国人首先将小摊小贩作为“服务对象”,而后才是“管理对象”的做法,与兰溪、建德两地城管的实践有异曲同工之妙,值得各地借鉴。 今年9月,在广州举行的200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杭州市老市长、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提出了“对小商贩应更宽容”论,认为城市在周末等合适的时间甚至可以放开管制,从一个侧面传达了政府高层对棘手问题的新认识。 小摊贩是城市一道特殊的风景,即使是在最发达、最现代化的城市,无论是纽约还是巴黎,也存在夜市、集市和跳蚤市场,他们的存在是城市活力和城市真实生命力的体现,只有给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生存空间,才能构建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作者: 季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