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停售多宝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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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赵辉)昨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流通经营企业和餐饮等单位停止销售现存的多宝鱼。同日,省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南二环东段3家经营海鲜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被检单位所售多宝鱼均没有相关检验检疫报告。昨天下午,所抽检的多宝鱼被送往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昨天上午,卫生执法人员来到“西安大通渔港饮食有限公司”、“陕西顺峰餐饮娱 乐有限公司”、“陕西渤海渔港海珍轩”等3家餐饮单位,分别对所售多宝鱼进行了检查。其中“西安大通渔港饮食有限公司”和“陕西渤海渔港海珍轩”两家单位向检查人员出示了所售多宝鱼的卫生许可证,但3家单位均提供不出该产品的卫生、渔业等部门的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多宝鱼的供货商也没有提供产品来源及检验报告。昨天下午,省卫生监督所已将在3家单位抽检的多宝鱼送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并将对多宝鱼来源做进一步调查。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检则结果,抽检的30件多宝鱼(大菱鲆)样品全部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孔雀石绿、红霉素、土霉素等禁用渔药残留。 昨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流通经营企业和餐饮等单位停止销售现存的多宝鱼,并要求各地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水产品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渔业投入品和饲料的使用情况,对滥用或者违规添加、使用渔药的,依法查处;工商、卫生部门按照各自监管环节,对辖区水产品销售领域和餐饮等消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个检查,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和水产品检验检疫报告,发现不合格多宝鱼等水产品,立即查封,禁止出货、销售;同时提醒市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慎用慎食多宝鱼等可能含有禁用渔药的水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