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组学习中心组2006年第4次理论学习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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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21 红网 |
11月2日省司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06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期间,同志们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司法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意见,并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了研讨。在家的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周敦扣厅长主持学习并讲话。 在讨论发言中,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决定中多处提到司法行政工作,内容涵盖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说明了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家表示一定继续深入地抓好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全会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进一步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周敦扣厅长在谈了自己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后,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周敦扣厅长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当务之急是要认真抓紧抓好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的文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不断加深对当前形势和任务的认识,真正用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要抓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学习。要在学习的基础上,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周敦扣厅长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既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党的全会《决定》中多处提到司法行政工作,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说明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大有可为,任重道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职能,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为加强社会管理,为完善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三是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谐建设,确保本系统的和谐稳定。和谐社会是由每一个家、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地区的和谐共同构成的,没有一家一地的稳定就没有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司法行政系统点多面广,人员多,结构复杂,由于历史原因,积累了不少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都是影响本系统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把工作做深做细,特别是各级领导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走群众路线,把工作中的损失和失误降低到最低程度。要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实际工作的成效化解各种矛盾,保持本系统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张天鸿整理) 稿源:红网 作者:省司法厅党组学习中心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