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亲血拼案”昨日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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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1:3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昨天下午,“表亲蛇口东角头码头血拼案”开庭,幕后操纵者宁子雪以“不知情”为由否认控罪。 审查表明:被告人宁子雪与被害人刘伟钦(又名刘伟)是同乡,又是表亲。刘伟钦最初到深圳时投靠于宁子雪,在宁子雪的帮助下做生意,但赚到钱后找另一帮老乡另立门户,并与宁子雪作对,宁子雪遂对刘伟钦不满。 2005年10月27日下午,宁子雪买了两把砍刀,在办公室对着面值一元的硬币砍,试试锋刃。第二天上午,宁子雪接到曹建兵的电话说:“机会来了,准备动手。”宁即驾驶车牌号为粤BL8224的捷达小车到东角头码头港区。1l时许,曹建兵等五六人(情况不详,在逃。)驾驶车牌号为粤B50159的捷达小汽车,持刀至南山区蛇口东角头石材市场对面宏鹏杂货店内,对正在该店打牌的刘伟钦一阵追砍。与刘伟钦同在该店打牌的邓跃平屁股也被砍伤。后经鉴定,刘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切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曹建兵等人迅速逃离现场。宁子雪事后开车送曹建兵到蛇口花果山下车,给了曹三四千元,让曹和家人逃跑。 法庭上,检察机关坚持认为,宁子雪为本案幕后操纵者,应以故意伤害罪予以严惩。本案将择日宣判。 《深圳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