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指控郝龙斌耍特权15岁时违法买农地盖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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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3:29 人民网 |
人民网11月21日电距离北高市长选举决战日不到20天时间,民进党“立委”再祭出“打郝牌”,炮轰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郝龙斌大享特权。余政道21日上午指出,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郝龙斌当前房舍所在之土地,其实是他15岁时〔1967年〕仗着父亲郝柏村的特权与亲友一起购买,不仅违法,也犯嫌疑逃漏税。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余政道提出士林地政的地籍誊本与地籍图表示,1967年5月郝 龙斌与母亲郭菀华、姐姐郝海雯等人向农民杨阿江、杨阿国买下这块土地,也就是郝家现居的台北市福林路315号和317号,但当时该土地为农地,根据1955年的土地法规定,购买农地必须具备自耕能力证明。“郝龙斌才15岁就有能力买地并不合常理,他与母亲、姐姐也不具自耕农身分,买地之后还在土地上盖屋居住,也无耕作之实,却利用特权,违法以假农民身分购买农地。”余政道抨击指出,他们当年购买农地已违反当时法律,其买卖、契约与所有权之移转应属无效。 余政道还强调,还是国中生的郝龙斌就有能力耍特权买地,其实就是靠着父亲郝柏村当时担任蒋介石侍卫长的权势,钱也应是郝柏村所提供,合理怀疑郝龙斌根本是郝柏村人头。 此外,余政道也说,这笔近550坪的土地已从农地改为建地,当时才花了25万元购买,现已飙涨至4亿5千万元,但是否有逃漏税嫌疑,当前仍居住在此的郝龙斌应尽快清楚说明。 余政道呼吁郝龙斌捐出他与家人持有的福林路土地,也为从小至今享受特权向全民道歉并且退选,否则将继续提出更多“郝特权”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