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视台原美女主持非法拘禁前男友获刑一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6:07 中国新闻网 | ||
美女主持高璐(京华时报 资料图)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一日电(吴庆才石岩)备受关注的原南昌电视台美女主持高璐非法拘禁前男友案今日有了结果,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决高璐夫妇有期徒刑一 年半,其余三名同伙被判六个月至一年不等。高璐系原南昌电视台主持人、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江西分赛区总决赛的亚军。因声称前男友陈某欠自己十七万元人民币不还,高璐和丈夫叫上另外三个“朋友”,将陈某拘禁,让其写下十七万和三万的两张欠条。期间还有殴打陈某的情节。此案引起全国媒体的广泛报道。 高璐曾在受审时称,她和陈某以前是恋人关系,在交往中,陈某向她借了十七万元。“以我个人的能力我感觉要不回来,我就找了他们帮助我要钱”。至于陈某欠钱的证据,高璐说,当时两人还在谈恋爱,没有证据,只有让良心来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高璐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监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有殴打情节,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故依据各自罪状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由于难以相信和接受判决的结果,高璐手持判决书翻来复去的看了许久,一度她甚至不愿意在宣判笔录上签字,最终,她还是用悔恨的泪水接受了现实。宣判后,高璐表示非常对不起培养教育自己多年的父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