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行车无警告牌不予年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2:40 新闻晨报

  □晨报通讯员孙国富记者郁潇亮

  即日起,所有汽车都应配置三角警告牌,货车和挂车还要安装粘贴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志,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得的信息。此举意在减少因车辆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减轻伤亡后果。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发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交警总队车管所已积极部署,并严把车辆上牌、年检关。对未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或者安装、粘贴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车和挂车,以及未按规定配置三角警告牌的汽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将被处以200元罚款,交警部门还将会同交通部门责令车辆所属企业及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安装、粘贴相应的安全装置。对于整治中查处的外省市违法车辆,交警部门将及时把相关信息通报给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部门。

  据悉,近期本市还将出台改进和提高用车安全性能的相关政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