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南山检察院又获殊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4:4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近日,南山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据悉,“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是经过各级检察机关层层选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后考察确认的,获此荣誉的检察院,广东省有两家,南山检察院是深圳市惟一获此殊荣的基层院,这也是南山检察院继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后荣获的又一项全国级荣 誉称号。昨天上午,南山检察院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会在该院举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刘恒军、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南山区委书记叶民辉等出席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