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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居委会协助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储皖中 通讯员王欣 11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5名赖账不还的被执行人首开“限制高消费令”,禁止他们坐飞机、打的、买房子等高消费行为。

  11月16日,西山法院对12名长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赖账者,实施了15天的司法拘留。到11月28日为止,6名被拘“老赖”已经履行了义务,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6名仍被拘留的“老赖”中,有5名具有一定偿还能力,有的甚至有全部偿还能力。

  据法院通报,被西山法院列入“限消令”

  的5名“老赖”涉案总标的额近30万元。“限制高消费令”公布了5名被申请执行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和欠款数额等,要求他们不得去宾馆饭店、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购买高档商品和购置高档、大额生活用品,不得以多次小额支出等方式,购置非急需的家庭用品,实行变相高消费;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租赁写字楼及非生活必需房屋;不得外出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非必要费用;不得乘坐飞机、火车卧铺、出租车,不得驾驶小汽车及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投资、兴办新的经济实体;不得有超出昆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其他支出。如违反规定,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向“老赖”送达了“限消令”后,执行法官分别到5名“老赖”所属的居委会和村委会发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昆明中院执行威慑网还将公布被“限消”的“老赖”名单,对群众举报,法院还将按照涉案标的额的10%至30%给予奖励。该院执行局负责人称,下一步他们将对第二批40名左右的被申请执行人发出“限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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