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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医疗补助 兰州甘肃省最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48 西部商报

  西部商报记者王茗为您报道兰州市12万低保人员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0元,省市财政补助90元,即可享受医疗保险,个人门诊账户20元,据悉,该筹资标准及门诊账户,目前都是全省最高标准。这是昨日兰州市正式出台的《兰州市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分次结算,分段补助。其补助支

付标准为:300元(含300元,下同)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补助20%;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补助25%;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补助30%;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补助4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补助50%;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补助60%。

  参保人员因病确须转往行政区域内住院治疗的,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因病确须转往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的,应由省、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规定比例50%予以补助;未办理转院手续而擅自到外地治疗的不予以补助。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所发生的住院费用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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