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学生买保险保险公司照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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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0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浙江省永嘉县的中学生小李患病住院期间,父亲为其买了保险。这笔保险能不能获得理赔?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此案后认为,该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小李患病情况没有审查清楚责任在保险公司自身,一审判令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保费6万余元。 2003年9月1日,小李还是永嘉县西溪乡一所小学的学生。小李父亲李某为他投保了由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的师生团体人身保险。2004年7月,小李感觉右小腿疼痛,走路困难,经医院诊断为右腓骨上端感染、骨肿瘤,随即住院治疗。9月1日,其父李某再次为升入中学的儿子投保。这份保单的保险费为50元,保险金额11万元,期限为1年。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