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签合同骗卖焦煤十车皮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21 山西新闻网 |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杨晶王少斐)使用假公章签订购买焦煤合同,之后再将10车皮焦煤低价转卖。今天,涉嫌合同诈骗的谢长生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9月23日,谢长生伙同蔡明生(在逃)伪造广西贵港市某锰矿企业的公章,由谢长生假冒该公司代理人,与太原某公司签订了购买焦煤的合同。同年11月,供方公司业务员 梁某分两次将10车皮、价值40余万元的焦煤发往广西。当货物发到中转站柳州后,谢、蔡二人谎称企业目前暂时不需要焦煤,提出将到站地变更为另一分厂。同年12月5日,谢长生付给梁某两万元后,谎称蔡明生去了海南,没有其签字不能支付剩余货款,并写下欠条,承诺两个月内付清余款,梁某便将提货票交给谢长生。之后,谢、蔡二人把货物到站地变更为3个地方,以较低价格将10车皮焦煤转卖。 今年1月24日,蔡明生通过汇款方式付给梁某3万元货款,之后便不见了踪影。4月,蔡明生在得知梁某报案后,通过中间人给梁某退回17万余元赃款,警方又为梁某追回17万余元赃款。 编辑:勾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