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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两年交楼为何到期不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51 南方新闻网

  承诺两年交楼为何到期不兑现?

  买家和卖家各说各的理由,律师提醒最好通过法律来解决

  本报讯(记者陆勇平)两年前买的房子,到今天还没有交楼。昨天,家住解放北路象岗山的利先生向记者投诉,说自己2004年购买了天河区员村山顶某楼盘的一套单位,发展商

本来承诺2005年9月交楼的,然而却一直没有兑现,反而认为利先生违约,没有按时办理好按揭手续,导致银行拒绝放贷。

  卖家称买家违约

  2005年2月,利先生办理好贷款手续,当时发展商告诉他,只要办理好贷款手续,剩下的事情他们来负责,放心在家等着放贷吧。然而,直到现在,银行一直不肯放贷,他去银行问过多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揭合同上还缺发展商盖章。等到去盖章的时候,发展商告诉他,这么久了都没有找他们办,已经存在违约行为,所以不能帮他盖章。

  买家说卖家想收回再卖

  记者从利先生的认购书了解到,该房子建筑面积89平方米,总价款368500元,单价约4140元。由于广州房价一直在上涨,该套单位现在只要放到市场上去卖,每平方米至少升了2700元左右,总价升约25万。利先生表示,发展商此举很可能是因为房子升值,想收回再卖,然后卖出高价。

  昨天记者致电该楼盘一位何姓经理,对方始终没有人接听。对于这种不愿交楼的问题,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张学华律师表示,消费者只要付了首期款,申请了按揭,只要具备交楼条件,就应该交楼,至于放不放贷,他认为那是发展商与银行的关系,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发展商不愿意交楼,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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