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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撞伤人 判赔3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19 东南快报

  黄先生走在路上,被一辆救护车撞了。然而双方却对伤残结果起了争议,原因在于黄先生原本就有耳疾。为此,黄先生将某医疗急救中心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50000元。

  三家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表明,黄先生的听力下降与车祸有因果关系。

  集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三家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都表明车祸造成黄先生

听力下降,且某医疗急救中心并不能提出实质证据作为反证,因此法院认定,黄先生听觉重度障碍和此次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因果关系。黄先生的具体损失额,法院认定共计73190.69元。由于双方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所以该医疗急救中心应交付黄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6595.35元。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文弈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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