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省校车无统一标识严禁接送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5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从12月1日起,我省将对所有中小学校校车及驾驶人逐一排查、登记和检验,检验合格车辆发放统一标识,严禁未使用统一标识的校车和无营运资格的驾驶人接送学生。这是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整顿运输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消息。

  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对运输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全面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按规

定,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和检验将持续到12月6日,从即日起,各地交管部门将对所属辖区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尤其是各民办、厂办、私立学校校车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检验,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对检验合格的校车,发放校车统一标识,严禁未使用统一标识的校车和无营运资格的驾驶人接送学生。

  同时,我省交管部门还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落实运输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校车维修保养和安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集中放学或返校的乘车安全,并同运输学生车辆驾驶人逐一签订安全责任状,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集中安全教育。为防止普通客运车辆借学生集中放学或返校时机擅自运送学生,交管部门将督促客运企业对所属客运车辆进行严格的行驶路线管理和班次管理。

  据公安部通报,11月21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小学生8人当场死亡,39人受伤。这起事故由于驾驶人非法营运、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车辆制动系统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直接导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