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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牛原副区长马建国被加刑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狱中向监管者行贿30余万

  成都金牛原副区长马建国被加刑五年

  据新华社成都12月1日电(苏定伟)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在服刑期间,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11月30日

下午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与前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今年43岁的马建国原是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成都国贸实业公司的幕后操作者,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本报2004年5月6日、6月16日曾作报道),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马建国托时任川西监狱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人民币29.8万多元、乌木观音两尊价值人民币8000元、香烟25条价值人民币9500元,钱物共计人民币31.5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对其指控证据确实充分,马建国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应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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