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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示众,过火了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2:27 现代快报

  【靶心】

  11月29日下午,深圳福田警方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50名涉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戴着口罩,被全副武装的民警押解到现场。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

  【板砖】

  htw:又一起明显的知法犯法事件!可以纳入法制时空了!建议大家一起推荐为今年法界十大事件之首!

  老肥牛:“法律专家说侵犯人权”,这还用法律专家说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早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染香:光天化日之下,在沙嘴社区示众出丑丢人现眼的,与其说是戴着白口罩的嫖客小姐,不如说是那一脸正气、无知无畏的深圳警方。

  新运来的:媒体不应该报这件事啊,否则其他地方警察学到了,会不会跟着搞啊?

  品竹轩:小题大做!都什么时代了还这样。避重就轻!把腐败贪官游街,其作用远大于此!

  11月30日新华网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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