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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开展水文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3:21 红网

  红网12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昨日起,《湖南省水文条例》正式实施。省水文局表示,我省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在水文监测站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文监测的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活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我省目前有水文监测站120个,水质监测河长达4300多公里,基本覆盖了全省的大小江河。在汛期,水文监测充当了防汛部门的眼线和耳目,为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在非

汛期水文监测可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航道通行安全。据统计,水文部门历年洪水预报合格率达92%以上,防汛减灾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年均达10亿元以上。

稿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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